375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普外科静脉腔内射频闭合设备及配套耗材询价公告
我院拟对静脉腔内射频闭合设备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清单: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限价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备注 |
静脉腔内射频闭合设备 | 1台 | 台 | 20000元 | ||
一次性使用静脉腔内射频消融导管 | 导管长度60mm | 按需采购 | 根 | 5200元
| 适配中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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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腔内射频消融导管 | 导管长度100mm | 按需采购 | 根 | 5800元 | 适配中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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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价格,评审现场不进行二次报价。
设备报价须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销售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证]。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设备科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特定资格资质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获取采购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品(或服务)无法完全满足其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技术和商务条款,采购人有权撤消并中止合同的执行,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已付款项,并保留向中标人因其上述行为导致项目重新采购、货品(或服务)推迟使用对采购人所造成损失提出赔偿的权利。中标人须完全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行政监督
本次采购项目监督机构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监审室
电话:0734-5675228。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联系人:肖老师
电 话:0734-5675059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