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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业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7-12-01 37056

各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南华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院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卫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二、整治重点

1.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整治各种违规办医、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见附件1。

2.医德医风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医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医务人员形象的行为,具体见附件2。    

3.重点整治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具体见附件3。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5月)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医院成立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刚、李柏完;副组长:杨伟军;成员:陈泰祥、何盛云、何东源、凌  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行风专项整治办)设医院监审室,杨承楚、饶志萍分任办公室正、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及护士长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

实施组织领导、整体统筹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决策防控事项、解决困难问题、进行效果评价、保证有效运行。

办公室职责:

接受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拟定工作方案、策划专项整治规程、协调科室关系;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收集信息、资料;制定并组织实施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组织体系、操作要求、检查监管和结果汇总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此项工作有关资料整理汇总、公示、报告和备案归档工作。

2.宣传发动。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院行风专项整治办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上报备案。(联系电话:5675228)。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2月)

1.全面自查。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填写并按要求上报相应的附件材料。     

2.重点解剖。根据整治内容选取两个职能部门采取巡察的方式进行全面解剖。

3.核查处理。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受理的信访举报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四种形态”采取自办、转办或交办的方式,组织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宣传。

4.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办采取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部门自查自纠、问题线索上报、核查处理和通报警示情况。

5.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上报的问题没上报、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严肃问责。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部门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部门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经院行风专项整治办汇总后经上报学校。

四、工作要求

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是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根据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和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公室2017年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医疗系统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省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抓出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委书记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和推动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纪检委员要担负起组织协调和监督责任,严格上报和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医卫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还要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更要研究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大督导和宣传力度。医院将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导。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部门要进行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加强医疗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医院将各单位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的部门,要约谈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职能部门的主体监管责任。对主动上报问题线索、主动查处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时给予褒奖;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查处的按相关规定给予惩处。

             

              中共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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