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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3-11-02 5080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执业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我院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遴选5家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凡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一)代理服务内容:承担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二)服务期限:3年;按服务效果进行动态管理,若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变化或单位机构调整导致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职能变化,或代理机构因违规受到财政部门处罚,我院有单方取消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我院项目资格的权利。

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四)辅助委托方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三、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基本条件

(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采购代理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湖南省财政厅备案且具有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七)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八)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良好,未列入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应提交的资料

(一)代理机构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

(二)委托他人参与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三)报名代理机构自荐书(主要介绍代理机构成立时间、资质、规模、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情况,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近年主要获得荣誉情况等情况)及自荐内容证明材料;

(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相关备案信息;

(七)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八)不少于五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专职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名单按照同系列高、中、初级职称顺序编写。名单后附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九)主要代理业绩(自行列表,需注明所属政府采购项目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十)报名代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

(十一)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盖章。

  五、其他

(一)报名代理机构于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段,节假日除外),将资料送至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设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材料齐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入库结果将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行公示。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5675059    联系人:周辉

附件:1.代理机构报名信息表

2.授权委托书

         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年11月2日

代理机构报名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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