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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4-07 29177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65号)和《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本部在职在岗、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附属医院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有中级职称的教学人员可先报名)。

2、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者的可不提供。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衡阳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4月15日08:00—4月30日17:00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注意:

1、注册进入系统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进行申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切后果自负。

2、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3、证件类型:统一选身份证。

4、“普通话证书信息”栏中,选免测的应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考试形式:选“非国家统一考试”。

6、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湖南省教育厅;

确认点: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7、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毕业证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选至二级学科。

8、“工作单位”应填写所属高校全称,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在填写高校全称的同时,还须用括号注明附属医院的名称,例如: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9、现从事职业:选填 “在职教学人员”。

10、专业技术职务:进校之前无工作经历的、无职称人员选“无”。

11、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此照片须与粘贴在纸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12、个人承诺书:按网站上的格式要求下载规定模板,申请人手写正楷签名后,再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面试、试讲测试要求

各学院对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和试讲的测试,并将结果填写在《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中有关栏目内,然后由测评专家(至少5人)签名、单位盖章确认。

四、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证件等

1、《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纸质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由各学院审核原件,并注明“原件已核”且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由各学院审核原件,并注明“原件已核”且加盖公章);

4、体检表(附件2 )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免测)(由各学院审核原件,并注明“原件已核”且加盖公章);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由各学院审核原件,并注明“原件已核”且加盖公章));

 7、《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国培合格者免测)(附件3);

8、《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国培合格者免测)(附件4);

9、1张1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所有照片应与网报系统为同版。

五、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6)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说明:保存于本人人事档案内,提供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

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一份。

4、证件照片

说明: 1寸白底,一张(新证书上使用)。

五、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以单位统一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人力资源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附件4: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doc

附件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doc

附件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1:南华大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人力资源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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